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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组织2015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12-01 点击数: 来源:

各系部:

2015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浙江”、“两富”、“两美”浙江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 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立足学术前沿,注重文化传承,推动跨学科、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着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加快“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浙江”,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各类课题具体申报事项

(一)对策类课题申报。

今年对策类课题仍以最终成果形式申报,旨在引导和鼓励社科界深入调研,增强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研究成果质量和转化的实效,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1.申报方式。

对策类研究需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围绕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建设“法治浙江”的战略部署和战略目标;围绕“五水共治”、“四换三名”、“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力促浙江经济转型升级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系列“组合拳”,紧扣浙江转型发展中的区域性特点、难题和重大举措等进行。为增强申报的针对性,经广泛征询和专家论证,拟定了2015年省哲社规划对策类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一)。申报者可据此确定申报选题,细化具体内容,选择不同的侧重点进行申报。申报文字要求平实、简炼、准确。申报者递交成果的形式为决策参阅件(成果要报),字数一般为3000–5000字,并附课题申报者基本信息表。请通过电子邮件及时上报省社科规划办,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申报文档随后通过申报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上报。

2.受理及立项方式。

省社科规划办将继续动态发布对策研究课题指南,并常年受理应用对策研究成果(决策参阅件)申报。所呈报成果如入编省社科联《社科成果要报》并获省级领导批示,即自动立项;其余成果委托省社科规划学科组专家筛选鉴定。在综合专家评鉴的基础上,确定入选课题(包括自动立项课题)的立项等级(分为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两类),每半年评审立项一次。申报者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上半年3月底,下半年10月底。每人每年原则上限立一项,在研省部级(含)以上课题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对策类课题。

(二)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课题申报。

  1. 基础理论研究。

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按社科“十二五”规划所设的17个学科组,分学科自主选题,自由申报,但成果形式必须为专著(工具书)或论文,结题时须公开出版或发表。课题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倾斜,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以及对弘扬浙江精神、传承浙江文化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

  1. 后期资助课题。

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创新的社科工作者,资助已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专著中文初稿,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领先水平,无知识产权纠纷。学术译著、工具书、论文(论文集)、教材、软件等不列入资助范围。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的,不得以完成的成果再申报后期资助课题。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不能以同样的内容申请其他课题资助,也不得申报其他类型的省社科规划课题。经省社科规划办同意后申请国家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可保留省后期资助课题立项资格,但须交回所有资助经费。

(三)自筹经费课题和欠发达地区课题申报。

1.自筹经费课题的申报单位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各市委党校、各市电大,其他单位原则上不再设立自筹经费课题。申报者须落实自筹课题经费来源,并须科研管理部门在申报表相应栏目中盖章证明。

2.欠发达地区课题仅面向丽水、衢州、舟山三市申报。研究内容应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和地方特色文化。

(四)入选“之江青年学者行动计划”的青年学者(第二批)如往年课题已经结题,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可参加今年的课题申报,本类课题单独评审,指标单列。

三、评审规则

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按学科分类,并按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未获得前一档课题的项目,根据本人意愿及单位意见按顺序自动转入后一档课题的评审。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专家根据申报课题质量确定,申报时不需注明是否申报重点或一般课题。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请各单位注意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在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中,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申请人必须在本单位指定期限内向科研管理部门报送全部申报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并签署明确意见,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省社科规划办。  

2.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2万元。课题经费分期拨付,首期经费拨付总经费的60%。

  1. “后期资助课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成果的出版,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4万元(出版经费)。后期资助课题成果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标识、统一出版。

五、申报材料及受理日期

1.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基础理论研究课题需提交《课题申报表》(一式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0份)。申报“后期资助课题”需递交申报表、成果打印稿3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成果介绍3份(4000字以内)。申报对策类课题详见本文件二(一)。

2.各单位的所有课题《汇总表》各一份(附电子文档)。

3.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课题管理办法、申报通知、申报表、活页、汇总表等)请直接上网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zjskw.gov.cn)。

4.除对策类课题外,其余课题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 2015年1月10 日止,逾期科研处不再受理。

申报表 和 相关附件 请浙江社科网(http//:www.zjskw.gov.cn)或

从长征科研群(群号:200862629)共享下载。

 2014年12月1日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