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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0-17 点击数: 来源:

各系、各部门:

根据浙教科规办[2018]5号《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2019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重点课题(研究周期至多为3年)

2.规划课题(研究周期至多为2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1.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通过所在科研管理单位申报。

2.申请重点课题者需已承担过省教科规划课题并已结题,申报内容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申报课题形式与截止时间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系统地址是http://ktgl.zjedusri.com.cn/。申报系统已于10月10日开放申报,于2018年11月9日关闭(我校截止到11月8日)。请各管理部门根据时间安排先期做好线下的课题选拔等相关工作。

四、申报课题限额

申报者在系统中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科研管理部门作为初审单位在系统中向省教科规划办提交限额数量范围内的课题。申报限额见附件(我校为规划课题7项,重点课题2项,合计9项;各系部限额按部门人数的4%+今年报2018+2019教育部课题数量的10%核定,详见附件)。

五、报送材料及学校评审

1.《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在系统中生成,盖章后由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后上报省教科规划办)。

2.初稿报送:各系预先将《课题申报·评审表》初稿在10月26日前按申报名额送交科研处,科研处汇总后提交评审。

3.学校将于10月29-11月2日期间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推荐,按评审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公示。按规定名额报送浙江省教科规划办。

4.公示期期间到11月8日前,评审分数前9项课题负责人对课题进一步完善并在系统提交,同时将《课题申报·评审表》正式稿送交科研处,上报纸质材料必须与系统内信息完全一致。

5.科研处将于11月9日系统审核并生成汇总表,同时在纸质稿上审核盖章,寄送浙江省教科规划办。

6.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均为无效,不进入评审。

六、其他

1.申报系统开放前会在网上提供管理人员系统使用手册和课题申报人员系统使用手册,可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

2.用户名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用户进入系统后会要求修改密码。再次登录系统时需要使用新密码,新密码如果输错5次,用户名将锁定,请联系本单位管理员重置。

3.为方便管理人员和课题申报人员更好地使用平台,系统内右上角有【QQ交谈】选项,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以在线技术答疑。

4.项目申报咨询电话:0571-88846782沈老师。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967135918何老师。

                                                   科研处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1:各部门申报名额数量分配表